2017年元旦、春节“双节”将至,市民购买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开始进入高峰期,为提示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化妆品,避免听信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,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了消费提醒。
公告中提醒市民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(小蓝帽)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,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,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,切忌盲目使用。在购买用于育发、染发、烫发、脱毛、美乳、健美、除臭、祛斑、防晒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时,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。相关产品注册信息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“数据查询”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性,生产企业许可信息可查询产品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。
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,消费者可通过12331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。
云报全媒体记者 欧阳小抒
转自《云南网(昆明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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